退款

退款支票将在第四周课程后发出,并邮寄到您的档案地址. 这些支票将用于因取消或取消课程而导致的超额支付,以及任何可以直接支付给你的经济援助. 初次付款后,会计办公室将每两周发放退款.

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,将获减免学杂费,凡多缴的学杂费将全额退还:

  • 学校官员取消了课程.
  • 学生在学期开始后不迟于10个教学时间内放弃12周或更长时间的课程会议.
  • 学生在学期/模块开始后不迟于5个教学日放弃8-11周的课程会议.
  • 学生不迟于该课程的第一个教学日3-7周放弃一门课程.
  • 学生在课程的第一个教学日之前不到3周的时间内退出课程会议.

为避免整个学期和模块课程的费用,取消时间如下:

  • 前10个教学日(夏季学期为5个教学日)
    2022-2023学年
    2022年秋季:8月22日- 9月2日
    2023年春季:1月9日至1月23日
    2023年夏季:6月5日- 6月12日
  • 模块1的前五个教学日
    2022-2023学年
    2022年秋季:8月22日- 8月26日
    2023年春季:1月9日至1月13日
  • 模块2的前五个教学日
    2022-2023学年
    2022年秋季:10月17日至10月21日
    2023年春季:3月13日- 3月17日

在相关退换期后的提款或更改,恕不获退款/还款. 此外,如有下列情况,将不获退款/发还款项:

  • 学生因纪律原因被学院退学.
  • 学生因不出勤而被学院退学.
  • 学生对学院负有经济责任.

经济援助受助人应查看目录中学生经济援助部分的退款/还款政策.